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治理“五乱”工作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自2006年9月份以来,我县按照自治区党委刘奇葆书记提出的把“城乡清洁工程”开展成群众的民心工程、企业的信心工程、城市的管理工程、发展的信心工程和干部的作风工程的要求,根据我县的实际,我们把“城乡清洁工程”作为加强县城管理、改善城乡面貌、改变干部作风、树立阳朔新形象的工程来抓,加强领导,广泛宣传,采取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使“城乡清洁工程”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我县创建“中国旅游强县”打下了基础,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每年来我县旅游的400多万游客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美观、和谐的生活环境。
一年多来, 我县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了“城乡清洁工程”的开展: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组,层层落实责任;二是注重了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报刊、流动宣传车、张挂标语横幅、制作宣传牌、印发宣传单、编印简报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了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从2月份至今,共出动流动宣传车150多车次、张挂标语横幅560多条、制作永久性宣传牌20块,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份,仅5月20日集中宣传日就发放了近1万份宣传资料。三是找准存在问题,开展了集中大整治。坚决按照刘奇葆书记提出的“三个目标”要求,抓好桂阳公路沿线、县城、集镇和“一江一河”(漓江、遇龙河)整治,提升旅游名县形象。据统计,至8月19日止,我县共组织公安、工商、城管、交警、交通等相关部门联合大整治行动15次,发动干部群众5万多人次参与到“城乡清洁工程”工作当中,清理卫生死角350多处,清理垃圾500多吨,完成县城水系清淤3000多米,清除乱贴乱画500多平方米,拆除违章建筑5200多平方米,处理车辆乱停乱放632多辆(次),占道经营430多起,清理“牛皮癣”小广告2600多处。四是加强了督查工作和问责力度。县四家班子领导按照挂点包干责任制要求,到各挂点联系单位和乡镇督查指导工作,发现问题立即责成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整治,对于督查中碰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四家班子领导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办法,推动了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的开展;成立了由县委、政府督查室和建规、文明办、爱卫办等单位组成的“城乡清洁工程”联合督查组,多次对县城区和各乡镇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情况进行巡检督查,重点对“四区”、街道、市场、学校、沿路、沿河环境卫生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了严格问责。五是加大了财政投入。为进一步改善城乡基础设施,我县加大了对城镇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目前累计投入环卫建设经费416.88万元,主要用于新增环卫工人、新建垃圾中转站、购买垃圾车、增设垃圾桶、新建普益垃圾处理场道路和渗滤池、新建垃圾池,公路保洁等方面。另外,在市政基础设计方面,累计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1000多万元,修建公园广场300多亩,硬化县城道路5000多米,安装田园路、神山路路灯100多盏,并正在完善县城排污管网和供水管网。六是建立了长效机制。出台了《阳朔县“城乡清洁工程”实施方案》、《阳朔县“城乡清洁工程”实施细则(暂行)》、《阳朔县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考核办法》以及《阳朔县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举报奖励办法》等一系列管理文件;实行“县四家班子联系街道、小区责任制”和“县直单位联系街区责任制”,将工作责任范围进行细化,按照区域卫生责任进行划分,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由于我县领导对城乡清洁工程工作高度重视,部署周密,措施有力,使我县的城乡清洁工作有序有效扎实开展,城乡环境明显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