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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960期)9、土地增值税的纳税期限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从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和其它有关资料,然后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和规定的期限缴纳土地增值税。 10、资源税纳税期限的规定:资源税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1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限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问:违反纳税申报管理有哪些处罚规定? 答: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票管理 问:领购普通发票需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纳税人需要使用普通发票的,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领购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资料:1、领购普通发票的书面申请;2、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或其它有关证件;3、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发给的,并留有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的发票领购簿。(二)、普通发票实行批量供应、交旧购新或验旧购新方式供应。(三)、在领购普通发票时,需按发售发票的税务机关规定交纳工本费。(四)、临时到外地从事经营活动的,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发票。(五)、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问:使用普通发票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填开普通发票要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填开发票使用业务范围以外的其它业务项目;发票一式各联必须一次复写,不得涂改,不得拆份填开,票面要字迹清晰,保持整洁;填写内容详细齐全,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填开后要加盖填写经办人印章和填开单位财务业务专用章;不准代其它单位和个人填开发票;不准填开未经税务机关准许的其它单位的发票;不准填开白条子等非法凭证代替发票;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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