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建制沿革
    发布日期:2004-12-05   点击: 【阅读:

  阳朔县在隋朝至民国时期政区,为于今桂东北。隋开皇十年(590年)析始安县地置。治所原在今阳朔治北兴坪镇属地,宋迁今阳朔县治阳朔镇。隋始属桂州;大业三年(607年)属始安郡;唐五德四年(621年)析地置归义县,贞观元年(627年)属归义县,复属桂州;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阳朔属桂林郡管辖,无县名。

  西汉元鼎六年(公元111年),阳朔为始安县地,属荆州零陵郡管辖。
  东汉,属荆州零陵郡,为始安侯国地。

  三国吴甘露元年(265年),在今阳朔县地置尚安、熙平两县,属荆洲始安郡,为阳朔县建制之始。

  西晋泰始年间(265-274年),撤销尚安县,其地并入熙平县,属始安郡辖地。熙平县治在今兴坪镇狮子嵅村。

  南朝宋泰始年间(466-471年),改始安郡为始建国,熙平县属其辖地。

  南朝梁代(502-556年),撤销熙平县,其地并入始安县,阳朔为始安县地,属桂州所辖。

  隋朝开皇十年(590年),县治由熙平迁至今阳朔镇,县衙建于羊角山下,以“羊角”谐音“阳朔”为县名。阳朔县因此得名,历经各朝,流传至今。

  唐朝武德四年(621年),分阳朔县增置归义县,县治在今白沙镇旧县村北侧,与阳朔县同属桂州辖地。贞观元年(627年),撤销归义县并入阳朔县,为岭南西道桂州辖地。

  五代十国,阳朔地为楚、南汉治地,属桂州所辖。

  北宋大观元年(1107年),改桂州为静江府。阳朔属静江府所辖。

  元朝至元十五年(1278年),改静江府为静江路,阳朔属静江路。

  明朝洪武初年,改静江路为桂林府,阳朔县属桂林府。

  清朝,阳朔仍属广西桂林府。

  民国二年(1913年),废府设道。阳朔属漓江道,次年六月改桂林道。民国十九年(1930年),桂林道废,阳朔属桂林民团区。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三月改属桂林行政监督区。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四月改属第一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三月直隶省政府。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五月改属第八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七月改属第十四行政督察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称阳朔县,属桂林专区,公元1968年4月改称桂林地区。公元1981年7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阳朔划归桂林市管辖,成为市辖县,县治至今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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