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阳朔县人民政府批准,阳朔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位于阳朔县阳朔镇芙蓉路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时间、地点 挂牌时间:挂牌期限定于2005年12月6日至2005年12月19日下午17:00止,报价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挂牌报价地点:阳朔县国土资源局(阳朔镇宝泉巷20号)。 二、 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1、 地块位于阳朔县阳朔镇芙蓉路8号,阳朔县人民法院现有的旧审判楼、办公用房; 2、 挂牌出让土地面积:约71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约1555.02平方米; 3、 土地规划用途:综合用地; 4、 出让年限:50年; 5、 挂牌出让起始参考价:270万元(含房产固定交易价款为52.9万元整),挂牌成交价款包含该宗地此次交易土地、房产办证的税、费,不含新建及此次交易以外的各种税、费; 6、 建筑建设规划控制四层以下,同时以阳朔地方特色为主建设; 7、 挂牌成交后,就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变更手续由中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依法办理。 三、 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单位和个人,除法律另外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四、 申请与登记 有意者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申请人为个人的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指南和项目登记服务费50元整,于2005年12月5日16:00前(法定休息日除外)到阳朔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五、 出让人及地址 出让人:阳朔县国土资源局(阳朔县土地储备交易所协助) 地址:阳朔镇宝泉巷20号 联系电话:0773—8812316 邮编:541900 阳朔县国土资源局 200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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