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机动车辆用于嫁娶迎亲故意遮挡车辆号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特作如下通告:
一、严禁任何机动车辆故意遮挡机动车辆号牌。
二、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驾驶员进行违法记3分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
特此通告
阳朔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