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朔泉野酒店开发有限公司土地登记申请,我局决定于二00八年五月八日上午九时,对位于阳朔县高田镇鹭江洲的出让宗地进行地籍调查,届时请与该宗地相邻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他项权利人务必到场共同指界,确认权属界址。出席指界应提供如下文件资料:权利人为个人的,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本人不出席委托代理人指界的,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权利人为单位的,由法人代表(负责人)出席指界,并提交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证明;法人代表(负责人)不出席委托代理人指界的,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如无故缺席,宗地界线将按规定以到场另一方所指界线确定。 特此公告 阳朔县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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