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灵忠率团赴兴安参观新型农村合作医
来源: 《今日阳朔》网络版     发布日期:2005-09-10   点击: 【阅读:

谢灵忠率团赴兴安参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为科学地做好我县申报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前期准备工作,9月5至6日,副县长谢灵忠率我县9个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共20多人赴兴安县参观。
    在兴安县的溶江镇、界首镇和华江乡,每到一个考察点,该县均组织召开有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卫生院领导,村委干部、乡村医生、“参合”农民共同参加的座谈会。前往参观的同志认真听取了当地党政领导对各自乡(镇)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经验介绍,听了“参合”农民“参合”前和“参合”后的真实想法,感受那些得到实惠的“参合”农民的感激、喜悦之情。在每个乡(镇)的合作医疗工作站,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进行了具体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当地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项制度为广大农民提供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参合”农民抵御重大疾病的能力大大增强,能有效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具体地说,就是每年每人国家补助10元,自治区补助10元,农民自己出10元(有8元看门诊或取药时可以相抵,也就是说实际花2元就可以“参合”),农民因病住院时可以报销医疗费的30%,每人每年最多可以报销医疗费高达3000元。
兴安县是自治区今年在桂林市第一个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试点县。经过9个月的运转,全县的农民“参合”率已达65%以上,在全自治区乃至全国都名列前茅。该县所有“参合”农民在因病住院后都能及时按标准领到医疗补偿款,有的农民领取了3000元住院补偿。事实证明,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受到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拥护,是新时期的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兴安县在农村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起来有三大好处:一是农民确实得到了实惠;二是老百姓对党委、政府的印象更好了;三是医疗卫生单位本身的工作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和促进。
  谢灵忠要求,前往参观的各位成员要学习兴安县领导干部在开展新农合工作中勇于开拓、不断进取的精神,对兴安县的经验我们要虚心学习和认真消化,并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科学、客观地做好民意测验和民意调查等前期准备工作。谢灵忠指出:如果我县的“新农合”工作不做好,导致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前往参观的各位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图为领导们在兴安县参观电脑管理“新农合”工作程序系统时的情景。 

(记者 莫品军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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