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7年阳朔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08年6月18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来源: 《今日阳朔》网络版     发布日期:2008-07-06   点击: 【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阳朔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曾杰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县审计局局长周光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县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200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经审议,决定批准2007年阳朔县本级决算,同意《关于2007年阳朔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会议同意县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0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不断加强和完善预算管理,严格执行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认真研究解决在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培植财源,增收节支,圆满完成阳朔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08年各项收支任务;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办理,并在2008年年底前将办理结果报县人大常委会。

   阳 朔 县 人 大 常 委 会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查看评论】 【推荐】 【阅读: 】 【打印】 【关闭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