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出租“摊”占用停车位严重
来源: 《今日阳朔》网络版     发布日期:2007-11-27   点击: 【阅读:

  
        骑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旅游在我县已成为一种时尚,从事车辆出租成为一部分人的谋生之路,出租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数量与业主也在成倍增长,设立出租摊点的路段也由原来游客较为集中的西街扩展到蟠桃路、抗战路、叠翠路等,一些酒店也看准住店客人喜欢骑自行车游的商机,购回车辆,在酒店门前设起出租摊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县共有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出租摊点近400个,用于出租的自行车15000多辆,电动摩托车近1000辆。开设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出租摊点,这本是一件好事,既方便了游客,解决了市民的就业问题,又增加了收入,但日前笔者在县城各大街小巷却发现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在县城大街小巷随处可见自行车出租摊点不设在门店内,出租车辆几乎都摆放在路边的停车线内。自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以来,我县对乱设摊点的现象进行整治,车辆出租摊点也在整治范围内,为此,我县有关部门还取缔了一些出租摊点,对摆设在街道旁和停车线内出租车辆的数量进行严格规定。但笔者见到出租车摊主仍我行我素,将出租车摆放在路旁的停车线内。在蟠桃路、抗战路、西街口路段,笔者看到出租摊点的出租车辆摆放得较为规范,基本上能按有关部门的要求,每个出租摊点在停车线内摆放3辆自行车进行挂牌出租。然而,在28米大道、叠翠路以及观莲路两旁的出租摊点的业主将几十辆自行车全部停放在用来给市民停车的停车线内,占据了大半的停车位,让到该路段办事的车主找不到车位停放,只好停在停车线外,一些出租摊点还将出租的广告牌歪歪斜斜地挂在自行车上,很不美观;在28米大道旁,一些用于出租拉货物的三轮摩托车、农用车也停放在停车线内招徕顾客;在县妇幼保健院、蟠桃路西街口段,有很多“摩的”,他们全部将摩托车停放在停车线内,占用停车位进行非法营运,往往一个地段停放的“摩的”就有五六辆。这些地段都是人群较为集中的地方,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出租摊点,“摩的”的占用停车位非法营运,严重影响了市民的车辆停放,市民意见很大。为此,笔者建议:1、“摩的”非法营运的现象要坚决打击;2、城管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摊点进行查处;3、可规划出一个路段,供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出租用,进行集中路段出租。图为 28米大道旁占用了停车位的自行车出租摊点。  (建言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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