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利市场卖菜的张阿姨回想起几天前在身边发生的那起电动车“自爆”事情,现在仍胆战心惊。 原来,9月1日下午5时,在福利市场卖菜的张阿姨与往常一样正等待那些下班后回家来买菜的顾客,却时而闻到一股接一股的焦灼的火药味,就在这时突然间一声巨响,紧接着身边的女式电动助力车一下便四分五裂。张阿姨的手部、脚部也被砸伤多处,好在离助力车有一定的距离,伤势并不重,和张阿姨一样,旁边的三个人也受到不同程度的皮外伤。 接到报警后,县公安局福利派出所迅速出警,一边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一边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县公安局领导汇报。福利镇、县公安局领导带领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展开勘查、走访等工作。 后来,经调查取证了解到:原来该电动助力车系福利镇高兴榨村的黄某所有。黄某今年29岁,平时喜欢到漓江打鱼。前段时间经朋友介绍买到数枚由硝类火药物品制成的“鱼雷”,为了加大杀伤力,他将四枚“鱼雷”并在一起偷偷摸摸地到漓江进行非法炸鱼。可是,8月底黄某再次去漓江非法炸鱼时,由于“鱼雷”的火药湿了未能引爆。于是黄某从水里捞回“鱼雷”顺手放到自己的电动助力车手把下方的储物箱内,回家后忘记取出来。9月1日下午将车停放在菜市旁边,5时10分左右,由于电动助力车线路短路引起“鱼雷”“自爆”。 目前,黄某以及贩卖“鱼雷”的违法人员全部被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同时,公安机关告诫广大群众,炸鱼是非法的,且用“鱼雷”炸鱼是很危险的。对于使用、销售、贮存“鱼雷”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如现在还有“鱼雷”等硝类火药物品的,请及时上缴当地公安机关以便统一销毁。(周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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