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晚,阳朔镇漓东路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命案,正在家中上网做英文翻译的李某被人连捅9刀后身亡。9月15日,阳朔警方只用36个小时将杀人恶魔刘某抓获归案,为这起发生在阳朔县城中秋节前夜的命案划上圆满的句号。
案发:李某尸横家中
9月13日晚,爱人与儿子到邻居家玩后,平时喜欢上网聊天的李某独自一人在家中一楼大厅上网做英文翻译。当晚8时50分许,李某突然从家中大厅的墙壁玻璃上看见一个年轻人进入他家中。他一回头,还来不及问话,面部就被陌生年轻人捅了一刀。“杀人了!救命啊!”李某一边与歹徒搏斗一边高呼,并且双手紧紧抓住歹徒的衣领不放。几分钟后,李某身中数刀倒地身亡。
李某的呼救声惊动了邻居黄女士,黄女士急忙跑出来,看见一位年轻人急匆匆地从李某家中跑出来,她大喊:“有小偷,快抓人。”正在黄女士家中玩的邻居黄某、邓某等人也冲了出来,一起追赶往漓江大桥方向逃跑的歹徒。歹徒跑上大桥后,一直往县城方向的龙脊隧道逃跑。当歹徒逃跑到大桥的中央时,想趁机乘一辆往福利方向的摩托车逃跑,被追赶上来的黄某、邓某等人拦住。歹徒瞬间便往回逃,黄某、邓某等人急忙追赶,正要追上时,歹徒把刚行凶的刀拿出来恶狠狠地威胁:“再追,我就捅死你们!”随后,瞬间冲下大桥底,消失在夜幕下白沙湾村漓江边的一片果园里。
追捕:警民联合大搜捕
当晚9时许,县公安局接到报警,指挥中心立即向分管刑侦工作的赵副局长汇报,并立即从刑侦队、城关派出所调集警力前往案发现场。根据案情分析,歹徒极有可能作案后向县城周边逃窜,县公安局立即调集警力,在通往县城、福利、普益等路段设卡伏击,还调集部分警力潜伏在漓江大桥下的漓江两岸,以防歹徒沿水路向对岸逃走,在歹徒有可能逃跑的线路布下天罗地网。
9月14日凌晨6时,天刚刚亮,县公安局赵副局长和值班的朱副局长经过一番研究,集中警力向漓江大桥东头漓江边的几百亩沙洲、丛林进行搜索。几个小时过去了,没有见到歹徒的踪影。当天正值中秋佳节,但节日的意识早已被抓捕凶手的警察们淡忘,围捕工作仍在进行。
当晚10时20分,白沙湾村民黎某发现一个年轻人正在自家的厨房里偷东西。这位年轻人见到黎某后飞快地往外逃。黎某及其兄长也跟着往外追,追了大约300米左右,这位年轻人消失在村后一片树林里。“不好,可能是昨天晚上杀了人的歹徒!”黎某拨打了110电话报警。
这一报警电话引起了警方高度重视,县公安局局长赵权、政委李道军马上电话汇报分管政法的县领导。10时50分,在阳朔镇东岭社区办公室成立了由分管政法的县领导、公安局领导和阳朔镇领导组成的围捕大行动指挥部。一个小时后,由阳朔警方、武警、东岭社区居民、附近村民组成的260多人的围捕大军汇集东岭社区办公楼前。按照围捕计划,15日凌晨1时许,由260多人组成的警民联合大搜捕队地毯式地由东岭加油站对东岭及附近地段进行搜捕。经过3个多小时的搜捕,仍未见歹徒的蛛丝马迹。
15日上午9时,一个酷似围捕对象的年轻人出现在东岭加油站旁。正当年轻人准备乘车往桂林方向逃跑时,被守候在那里的民警抓获。
审讯:为钱过节竟行凶
经县公安局审讯,这名年轻人正是杀人凶手刘某,刘某系灵川县人。9月10日,刘某从灵川乘竹筏划到阳朔县城,在县城玩了两天之后,刘某身上所带的钱花得差不多了。9月13日晚,刘某回到他停放在漓江大桥下的竹筏上,一会儿到大桥边一小卖部购买了一瓶牛奶和三个点心,吃完自己的晚餐后,身上只剩下2.4元,想到第二天就是中秋节了,该筹集一点过节钱,经过一番考虑,刘某来到阳朔县城漓江边的漓东路李某家门口。李某一家正坐在一楼大厅看电视,时机不成熟,刘某又连续窥探了好几家,仍无机可乘。由于肚子饿,他又回到漓江大桥旁的小卖部买了一包方便面和一包豆奶吃,这时身上所带的钱只剩下0.4元。吃过之后,刘某又一次来到李某家门口,看见李某正在上网,李某爱人和儿子正在看电视,他仍不敢妄动。几分钟后,李某的爱人接到一个电话,就与儿子出门了。正当刘某想闯入李某家时,被李某的邻居察觉,刘某又一次逃离李某的家。当他正往回走时,想到电视中抢劫的镜头,他决定铤而走险,一手持石块一手持一把卡刀,又一次往李某家中走去。当走到李某家门口时,看见李某一人正在上网,刘某便跑进了李某家的一楼大厅。李某见有人闯进来,正想回头看个究竟,谁知厄运已向他当头袭来。
调查:家庭难推其咎
经初步调查,刘某走上罪恶之路,并非一时的冲动,与其少年时期的家庭有密切的联系。
刘某两岁时,刘父辞世,与母亲秦某相依为命。秦某失去丈夫后,本应担当起对儿子刘某的生活和教育责任,然而在刘某13岁小学未读完时,秦某就抛下独子南下广东,此后无任何音讯。
13岁的刘某失去父亲,没有了母爱,在家中生活一段时间之后便无生活来源,不久,他到桂林乞讨为生,乞讨不到东西吃时,他就干起了盗窃的勾当。审讯中,刘某供述:“我平时也是这样,没有了钱就去偷点东西来卖,看见有什么好卖的东西就偷。”9月7日,在桂林“闯荡”了几年的刘某回到灵川,从青狮潭盗得一张竹筏后顺水而下,来到阳朔县城漓江大桥住下。9月13日晚,正当他从漓江大桥下划竹筏逆流而上时,竹筏撞上一艘大船断成了两节,放在竹筏上的“家当”全部掉进水里,全身只剩下6.9元和一把别在腰间的水果刀。没有了“家当”,又要过中秋节,刘某为筹钱过上中秋节,酿成了一个家庭的悲剧,自己也走上一条人生不归路。 (张伟良 陈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