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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 县纪委、监察局于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对全县公务用车进行专项检查。 为了使这次专项检查不流于形式,县纪委下发了《关于转发<关于对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纪朔字[2008]16号),对专项检查作了部署。此次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着重检查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报批、购置、入户、管理使用制度情况。目前,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公务用车 431辆,各单位均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少单位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公车管理办法。 下一步,县纪委、监察局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要求尚未办理定编证号的单位及时补办;责成有关单位取消套牌车,挂靠其他单位的限期脱钩。同时,把每一辆公车信息输入电脑,建立档案,加强监督,使我县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进一步规范化。 (县纪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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