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政府采购中心职责
    发布日期:2005-01-25   点击: 【阅读:

  阳朔县政府采购中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政府采购的廉政高效,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履行下列管理职责:组织实施集中采购;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代理采购;建立与政府采购相适应的信息系统;履行县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政府采购中心内部机构设置为:综合信息组、物料劳务采购组、工程采购组、计划财务组等4个组;各组在采购中心主任统一领导下履行的具体职责如下:

  (一)综合信息组  负责中心的内部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后勤管理,负责建立与本县政府采购相适应的信息系统及网站系统。具体职责是:

  1、负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负责与新闻单位联系,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组织各种对外宣传活动和宣传报道;

  4、负责收取《政府采购申报表》,分类后及时交各业务组办理;

  5、负责做好中心内部和招标会议等各种会务组织工作;

   6、建立、完善、维护本县政府采购相适应的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专家评委库、商品信息库、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库等);

  7、设立本县政府采购网站,逐步实现网上政府采购的功能;

  8、负责中心文件收发和管理,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9、负责文秘资料整理、归类、保管;

  10、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物料劳务采购组  负责货物、劳务项目的采购及有关管理工作。

  1、接到综合信息组转来的《政府采购申报表》后,负责对采购项目的型号、技术参数等进行必要的审核,审核完毕后,编制采购实施计划,提出采购方式意见。

   2、负责劳务招标文件和具体操作办法及组织对劳务投标定点单位的有关情况调查、落实;

   3、负责招标文件、招标邀请书、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书等招标资料的制作;

   4、负责各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工作;

  5、提出评标委员会名单,制定评标办法,组织评标委员评标;

  6、负责组织本组的采购活动,发出中标通知书和通知落标单位,组织甲乙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劳务招标合同由本组签订);

  7、负责采购项目的监督验收,并负责向计划财务组提供验收单、专户付款明细表及采购合同,监督检查定点单位履行政府采购的情况;

   8、负责对每次招标的资料归类整理,及时移交综合信息组;

  9、负责制定、修改、完善有关物料劳务采购办法和各项管理制度;

  10、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程采购组  负责按《阳朔县政府采购(试行)办法》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的房屋维修、装修、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采购及有关的管理工作。

  1、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采购方式;

  2、对独立采购的项目,按有关规定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

   3、对联合采购的工程项目,拟定联合采购单位,准备委托协议,签订联合采购协议书;

   4、对委托采购的项目,参与招标全过程的监督、控制;

  5、实施对各投标单位(包括设计、监理单位)的资格预审工作;

  6、组织或参与组织投标单位踏勘工程施工现场,召开招标文件答疑会,及时澄清和解释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7、制定或参与制定工程评标的办法;

  8、负责或参与工程项目标底编制、预算工作量的调整及由设计变更引起预算调整和最后结算工作;

  9、负责组织本组的采购活动,发出中标通知书和通知落标单位,组织供需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劳务招标合同由本组签订);

  10、组织或参与组织对工程项目验收,并负责向计划财务组提供验收单、付款明细表及采购合同;

   11、负责对工程采购项目各种资料的归档整理,及时移交综合信息组;

  12、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计划财务组  负责采购中心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及政府采购有关数据的统计。

   1、提出付款意见;

  2、负责收取和退还投标单位交纳的保证金;

  3、及时填制财务报表、报送有关部门;

  4、及时处理各种帐务,做到日清月结;

  5、负责招标文件的认购事宜;

  6、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阳朔县政府采购中心
    200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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