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于99年10月16日成立,与县财政局预算股合署办公,从2001年7月中旬起政府采购办(中心)单设,现租用建行阳朔县支行二楼办公。阳朔县政府采购工作运行三年多来,紧紧围绕建设效益财政,不断强化支出管理,积极探索采购模式,以规范动作程序,节约支出为重点,以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为突破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立足高起点、高效率,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阳朔县按照政府采购机构建设要求,设立了政府采购办公室和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办成员由县领导和财政局领导分别兼任,采购中心则抽派县财政局人员专职担任,日常事务由采购中心全面负责,另外成立了阳朔县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由县委和政府及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兼任。
阳朔县政府采购目录主要包括三大类,即: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就其所占份额而言,工程类项目的份额远大于其它两类,建设工程项目又占工程类项目的大头。从阳朔目前的情况上看,货物类占较大比重,其次是服务类,我县工程类采购几乎空白。因此抓好建设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管理意义十分重大。
自机构设置以来,阳朔县采购办(中心)先后制定了《阳朔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管理暂行规定》、《阳朔县政府采购实施细则》、《阳朔县政府采购管理试行办法》、《阳朔县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实行定点维修、投保的有关办法》、《阳朔县政府采购中心职责》、《阳朔县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通过制定规章制度,使政府采购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政府采购办公室每年年初都制定了当年度政府采购目录,明确界定了政府集中采购具体范围,为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奠定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