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代表的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服务,是县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县人大常委会密切联系代表的重要途径。”县人大办的领导如是说。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同志除平时按制度定期深入代表、深入基层,上情下达,倾听代表及群众意见外,还在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汇报前,分成小组深入代表,听取意见,交流情况,对反映的突出问题调查研究,为下一步的工作开展奠定基础。为使代表知情知政,在2006年换届后,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制度,本届任期内使全县190名县人大代表都有一次以上机会参加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如今年6月份组织县人大代表对遇龙河景区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视察,就安排了遇龙河沿岸的全部县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活动。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是人大代表履行职权的具体体现,在法定时间内办复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是“一府两院”及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督促“一府两院”及职能部门办复好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的责任。为监督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我县实施了三项制度:一是实行“一府两院”及相关职能部门与代表见面制度。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承办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与提建议的代表见面、沟通,听取代表及群众的意见,取得共识;二是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答复由县人民政府答复,改变过去由相关部门单位直接答复的做法,增强责任意识,促进批评、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三是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复情况实行回访制。县人大常委会在法定时限内,以“回访卡”的形式向代表了解对“一府两院”及职能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工作的满意程度,如不满意或满意度低的督促其重办,使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有效地提高了办理质量。 (容科彪 杨兆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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