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中心镇用地与布局
一、镇区规划用地范围
根据白沙镇社会经济和城镇建设发展的需要,规划白沙镇区建成区控制范围:东至高田村、大鹏村、蚂拐山一带,即以桂阳公路向东改线后的路界为界;西至遇龙堡、石角、岩塘;南至山尾底、岩门;北至蚂拐山山口。总用地面积为6平方公里,建设面积为2.5平方公里。
二、规划布局
整个镇区由三个功能区构成:中心商贸区、工业开发区和居住生活区。
中心商贸区:位于现镇政府至九龙中学一带。该区又分为两个部分:南面以镇政府为中心的中心区和北面以新建水果市场为中心的商贸区。中心区容纳了城镇中心所需的各类功能区,包括行政、商业、办公、文化、娱乐等各项设施;商贸区则以水果市场为主体,以其它各类专业市场为辅,形成功能完善的大型独立商业贸易区。
工业开发区:规划在集镇建设用地南部,占地面积16.45公顷,以配合各类专业市场的无污染或轻污染加工业为主,避免对遇龙河风景区造成不利影响。
居住生活区:在老镇区基础上向西向北扩展,最终形成环绕中心商贸区的居住生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