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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领导到我县检查妇女工作
作者: 黎美荣  2007-10-19 09:35:14   点击: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星明陪同桂文英考察阳朔航运总公司“巾帼文明岗”)


    10月11日,桂林市妇联副主席桂文英率市“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到我县检查工作。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星明,县妇联主要领导陪同前往。
    桂文英一行参观了我县“美德在农家”、“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建设示范点高田镇历村,随后来到县航运公司现场检查了该公司获得桂林市“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的3-19号游船,并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该公司负责人的工作汇报。
    “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是“巾帼建功”活动的重要载体,主要以提高女职工素质为目标,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提高岗位技能和岗位效益为重点,从而达到部门进步与妇女发展互动双赢的目的。
    3-19号游船是县航运总公司的一艘98座位的豪华型游船,从事漓江航区内宾旅游运输接待工作,现有船员15人,其中女员工10人,占该船总数的66.67%。该船2002年获创建区级“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在促进行业建设和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
    桂文英肯定了3-19号游船自获得区级“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以来在社会、经济、人才效益、岗位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新成果和经验。她指出,该船能够把创岗目标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从贴近行业需求和凝聚妇女力量的实际出发,建立完善了“巾帼文明(示范)岗”管理档案,岗位成员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其工作经验值得推广。
    对下一步迎接自治区“巾帼文明(示范)岗”检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星明作了重要指示和部署。他强调: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根据社会反馈意见及时调整、改进自身工作内容和方法,不断提高员工素质,长抓不懈,使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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