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阳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朔县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 朔政办发〔2023〕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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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0 17:10:00     来源: 阳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含中、区、市直)各单位:

《阳朔县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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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

为强力推进全县重大项目建设,不断扩大有效投资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以项目为王为抓手,增强全县发展动力,集中力量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重大项目的定义和范围

本机制所指重大项目是指列入区、市、县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起重要支撑作用的项目。重大项目投资体量原则上政府投资(含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不低于1000万元,社会投资项目不低于3000万元。

二、实行县领导包联责任工作机制

(一)建立县领导联系制度。重大项目确定县领导联系制度,联系县领导负责对项目建设实行全程指导跟踪服务,及时协调和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二)落实部门责任制度。强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责任,项目牵头单位要明确牵头单位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联络员等,确保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三)组建项目指挥部。成立重大项目指挥部,确定指挥长和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指挥推进具体项目建设工作。

(四)推行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县四家班子联系的全县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会议,通报全县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重大项目工作任务。

三、明确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职责

(一)项目联系县领导职责:代表县委、县政府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作出决策;明确项目建设目标,确定项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掌握项目推进总体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牵头单位解决不了的问题,明确相关部门的具体责任,明确解决办法和时限。

(二)牵头单位负责人职责:项目牵头单位负责人对联系县领导负责,牵头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重大项目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负主要责任。执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决策,负责组建项目指挥部;协调、指导做好项目前期投资许可、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林地使用、水土保持、漓管委意见等主要环节办理事项及相关协调工作,在项目开工前完成各项前期审批事项。

(三)项目指挥部职责:负责项目的协调、指导、推进工作,按照全县重大项目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督促落实建设工程的目标任务,制定项目计划表,协调、指导、监督项目立项、设计、招标、施工、验收及竣工等各阶段相关事项;项目指挥部落实专人每月按相关要求将各类材料经项目主要负责人、联系县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送至县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四)县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职责:负责研究和制定全县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及工作方案;做好区、市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定期收集、梳理和汇总县领导跟踪服务推进的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加强与上级的联系汇报沟通,及时按上级要求报送重大项目相关材料;做好全县重大项目推进会议的组织工作,做好上会材料的汇总分发;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做好全县重大项目推进相关工作。

(五)审批职能部门职责: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财政、住建、水利、林业、生态环境、漓管站等审批部门加强主动靠前服务,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精准指导项目业主高质高效完成报批要件编制和申报工作,力争缩短项目前期工作时间,保证前期工作达到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县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重大办)职责:负责全县重大项目建设的协调、督查及推进工作。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定期深入各重大项目开展推进情况督查,重点对存在突出问题、推进较慢的项目及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建好重大项目清单、开竣工项目清单、问题清单、服务重点企业清单等,督促各重大项目相关单位加快项目推进。

四、建立重大项目问题协调机制

(一)牵头单位负责人解决问题机制。项目牵头单位负责人履行牵头职责,及时发现项目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主动协调。对于经过主观努力,仍未能解决问题的,要将项目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工作建议以书面形式向项目联系县领导汇报。

(二)项目联系县领导解决问题机制。针对项目牵头单位未能解决的问题,联系县领导组织协调仍解决不了的,牵头单位要将问题以表格形式,形成问题清单,经联系县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县发展改革局汇总。

(三)县重大项目督导协调推进专会机制。根据项目指挥部和相关单位上报存在问题清单,每月组织召开重大项目督导协调推进专会,共同研究解决,推进项目建设。

五、建立每季一推进会,每月一专会工作机制

(一)每季度召开全县重大项目推进会议。

定期召开全县重大项目推进会议通报全县重大项目总体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部署全县重大项目建设阶段性任务。

(二)每月召开一次重大项目督导协调推进专会。

1.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重大项目督导协调推进专会领导小组,成员有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督效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局、阳朔生态环境局、县重大办、县漓管办等单位主要领导和具体负责人。

2.每月召开一次重大项目督导协调推进专会。每次会议专题讨论项目5-10个,各项目联系县领导、各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项目逐一汇报,逐一讨论,逐一研究协调推进。

六、实行项目督查督办考核机制

(一)由县督效办、县重大办牵头,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定期深入各重大项目开展推进情况督查,重点对存在突出问题、推进较慢的项目及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整理汇总督查情况形成项目督查报告呈报县委、县政府。每月对上次重大项目督导协调推进专会上交办事项及全县部分重大项目(每次选5-10个)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同时在下一次项目专会上做督导工作情况汇报。

二)每年年底,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开展本年度全县重大项目年度考核。以年初县委、县政府下发的重大项目工作方案为考核依据,对项目指挥部、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以当年年度考核细则为准。

、工作要求

(一)材料报送。

每个月5日前各牵头单位报送一次需上级或县层面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存在问题清单,由县发展改革局(县重大办)牵头汇总。若重大项目牵头单位有急需上会协调的项目可随时提交报送。届时,每月项目督导协调推进专会将从中推选项目上会。

(二)材料准备。

每次会议专题讨论项目清单准备及印发由县发展改革局(县重大办)负责,具体项目汇报材料及会议要求的相关材料准备及印发由项目牵头单位负责。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阳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