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阳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朔县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23〕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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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 17:05:00     来源: 阳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含中、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阳朔县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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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阳朔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为阳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2220号)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23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阳朔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先导区战略,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加快推进阳朔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奋力谱写阳朔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阳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更加健全,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2035年,符合阳朔战略定位,适应阳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支撑阳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工作与阳朔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深度融合,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监测系统更加精密,无缝隙、全覆盖的预报系统更加精准,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全县抵御气象灾害、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明显增强,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1.提高气象精密监测能力。加强气象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气象业务基础。统筹全县气象观测站网布局设计,加密建设气象探测设施,在灾害风险隐患点、人员密集区、特色农业示范区、旅游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周边地区增补气象观测站点和观测要素,提升极端天气监测能力,分阶段完成更新或升级改造老旧区域自动气象站17个。充分利用卫星、雷达、乡镇区域自动站等手段,实现实时立体监测,着力提高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推动落实覆盖全业务流程的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推动社会化气象观测能力建设。

2. 提升气象预报精准能力。发展多尺度灾害性、极端性、高影响天气预报预警业务,提升预报预警准确率。依托区、市气象业务平台,推进区域数值预报模式产品应用,强化暴雨、雷电、大风、冰雹等气象灾害的预报预警能力,建立完善实时快速滚动更新的智能化短时临近预报业务。

3. 提升气象精细服务能力。发展基于场景、基于影响的气象服务技术,健全分灾种、分用户的决策服务供给体系,强化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提升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的精细化预报预警服务能力,增加预警提前量,进一步强化应急、水利、水文、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预警信息共享。提升气象助力行业发展,推进面向文化旅游、水利、电力、交通、林业、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重点行业的专业气象服务,为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旅游安全及粮食安全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二)筑牢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防御能力。全面做好全县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完成基于不同承灾体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加强普查成果应用。实现主要气象灾害实时监测、影响评估和风险预估。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和气象科普基地建设,加大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气象保障专业化装备技术水平。强化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推动气象防灾减灾大数据平台应用。

2.提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升预警信息面向特定区域、特定用户的精准靶向发布能力。拓展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建立资源共享、高效协同的全媒体信息传播体系,健全重大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绿色通道,广播、电视、新媒体和通信运营部门等要及时、准确、快速、无偿全网和靶向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3.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乡人民政府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管理职能,推动气象灾害防御融入基层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基层网格化管理。推动气象信息员和防灾减灾信息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等队伍的共建共享共用,形成多员合一的基层防灾减灾信息员队伍。强化应急管理、教育、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气象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依法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及大型风能、太阳能、水资源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化重大工程建设气象服务保障。

4.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健全县级人工影响天气组织机构,完善本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管理体制,优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布局,加快作业点标准化建设,推进人工影响天气装备更新改造,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完成现有作业站点提升改造,计划新建1个标准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2个流动作业点和2套地面焰条播撒系统,更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2套,更新作业车辆1台。

(三)提升气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1.提升气象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加强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将农村气象灾害预警纳入数字乡村建设有关内容,提升乡村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乡村级气象监测网、预警和应急响应业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在乡村均等化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气象保障。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开展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做好病虫害防治气象服务,建立围绕金桔等特色农产品的智慧化农业气象服务体系。推进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气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

2.提升旅游气象服务能力。强化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出行安全气象服务供给,开展气象条件适宜且具有阳朔特色的景观气象服务。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先导区和全域旅游建设,挖掘宜居、宜游、康养等气候资源,打造气候标志品牌。针对旅游景区气象风险管理场景,开展高(低)温、强对流等高影响天气监测、气象灾害应急应对等工作,提升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完善漓江生态自动观测网络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助力漓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

3.提升气象服务城镇安全运行能力。建立气象服务城镇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在城镇规划、建设、运行中应充分考虑气象风险和气候承载力,增强城镇气候适应性和重大气象灾害防控能力。加强城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按照有关规划加密气象观测站点,发展分区、分时段、分强度精细化预报。强化在城镇供水供电供气、防洪排涝、交通出行等智能管理中的气象服务工作。

4.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供给。推进气象融入数字生活,开展个性化、定制化服务,推动气象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强化旅游资源开发、交通出行安全、竞技体育气象服务供给,开展市民康养、全民健身气象服务。依托本县相关信息共享平台,增强公众获取气象信息的便捷性。开展一氧化碳中毒、感冒等气象影响研究,开发疾病发生气象风险预报服务产品。

(四)提升生态文明气象服务能力

1.强化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强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普查和规划利用工作,推进相关监测网建设。开展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气候资源评价,打造天然氧吧、特色气候小镇、避暑(避寒)旅游、气候宜居地等气候生态品牌。

2.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气象保障服务,加强静稳天气等不利气象条件预报,提高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实现大气污染监测数据和气象监测数据的部门间共享,开展城镇大气污染的气象条件研究和大气污染气象风险预报预警业务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全县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加大对本县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气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统筹规划布局

全县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县气象局要科学编制实施气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推进气象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完善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做好新升级后的阳朔国家基本气象站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修编工作,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规定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标准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备。

(三)加强投入保障

强化气象高质量发展的用地、资金等方面要素保障。按规定落实气象领域地方财政投入责任,把支持气象高质量发展所需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加大气象科研项目投入。完善升级迭代运行维护机制,强化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属地管理和气象规划重点工程的立项批复,支持气象基础设施能力建设。

(四)加强法治建设

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加大对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违法案件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格实施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安全、升放气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监管。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阳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