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阳朔县稳粮食兴产业强农业扶持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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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8 10:43:00     来源: 阳朔县农业局


关于《阳朔县稳粮食兴产业强农业扶持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桂林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全市农业生产规模持续扩大、品种持续培优、品质持续提升,挖掘农业经济新的增长点,促进农业增放、农民增收,在《2022年桂林市稳粮食兴产业强农业扶持暂行办法》实施的基础上,经过继续实施扶持政策适用性调研及征求全市各县 (市、区) 意见,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依据

起草的主要依据有:

(一)水稻种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稻谷生产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32号);


(二)大豆玉米复合种植: 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办发〔2023〕 5号)


(三)蔬菜(食用菌)设施栽培。《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设施蔬菜重点区域发展规划(2015 -2020)》的通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征求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 (桂农厅函〔202258号)


(四)   发展畜牧养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2031号)


(五)   发展水产养殖《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广西农业主推技术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34


(六)为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激发群众产业致富内生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桂财规〔20213号)、《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乡村指办发〔202292号)等支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关规定。


三、实施步骤。前期论证,中期督查,后期验收,资金兑付。

四、实施的范围。阳朔县域内开展种养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



阳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朔县稳粮食兴产业强农业扶持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23〕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