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2024年1月13-26日林木采伐限额使用结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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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9 08:25:00     来源: 阳朔县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林木采 伐许可证核发机构应至少每周更新一次当年采伐限额结余情况,并在本级政府或部门官方网站、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开。

现将阳朔2024113-26林木采伐限额使用结余统计情况公示如下:2024阳朔县林木采伐限额77990立方米,使用1730立方米,结余76260立方米。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附表: 阳朔2024113-26林木采伐限额使用结余情况统计表




阳朔县2024年1月13-26日林木采伐限额结余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