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阳朔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24〕11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含中、区直)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57号)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市政办〔2023〕36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阳朔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中央、自治区驻阳朔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
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依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同步在相关业务办理系统、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和场所进行更新,做到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内容一致,确保线上线下办事一个标准、一套材料、一体化办理,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二、严格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变相许可。县、乡两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加强对变相许可的自查自纠,坚决防止行政许可“明减暗增”,加大对违法违规实施行政许可、清单之外实施变相许可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1.阳朔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2.中央、自治区驻阳朔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阳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朔政办发〔2024〕11号阳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pdf
附件1-2.阳朔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