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情接待前来咨询和办事的服务对象,做到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二、严格执行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禁止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
三、严格执法程序。对农机事故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理和对行政审批项目的申报、审查、审批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保证行政执法的合法化。
四、全面推进农机政务公开。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做到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材料、申请格式文本等内容公开。
五、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对能办理的事项,一日内办理完结;对手续材料不齐全的,认真向服务对象解释说明,并承诺限时办结。
六、切实为“三农服务”,充分发挥农机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提高我县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实现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七、强化制度监督。对服务态度差、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乱罚款、乱收费、违章办事等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健全监督举报机制。我中心设立投诉电话:0773—8822245,并承诺接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