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做到忠于职守,热情周到,行为规范,礼貌待人,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二、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基层和群众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与发展环境密切相关的问题,要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认真进行整改并予以公示。
三、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办事程序及工作流程、办事依据、收费标准、办理期限、办理结果及监督方式公开。
四、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来办事的群众和项目业主,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办理有关事宜,并负责到底。对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告知办结时间,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材料不符合规定或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对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要说明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要耐心说明理由,并告知具体承办部门。
五、实行限时办结制。坚持依法行政,对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行政审批项目,在权限范围内办理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手续的,我局承诺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规定及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的办事人员,经调查属实,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建立健全监督举报机制。局作风效能办负责履行内部监督职能,对公开承诺的执行情况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并及时作出答复。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和举报意见箱,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773——882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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