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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奋发进取的工作状态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阳朔经济发展。
二、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所有工作事项均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要求,按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便民高效、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执政,秉公办事。
三、坚持政务公开,对经贸局职责权限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开许可依据、申办条件、办事程序、收费标准。
四、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来访者,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及时处理或引见到位,并一次告知相关事项。
五、实行限时办结制,对酒类零售许可事项,符合条件和申报要求的,在13个工作日内办结,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变更登记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应明确告知、说明理由,并出具不予行政许可的通知书;对信访人员提出的有关信访事项,依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时限及时答复信访人。
六、加快企业改制步伐,做好改制政策的宣传工作,按规范程序进行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按照相关政策妥善处理企改遗留问题。
七、机关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生产情况,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好为企业服务工作,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八、实施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积极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2007年要完成日用消费品和农村生产资料乡村两级农家店30家的建设任务。
九、严肃廉政制度,认真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全局机关工作人员在
执行公务中不得向个人、企业和有关单位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不行贿受贿,不得损害机关公务员形象。
十、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以权谋私、超越职权办事等违法、违规、违纪
行为和违背公开承诺者,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给予监督和提出宝贵意见。
监督电话:0773—882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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