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的政风行风建设,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我局向社会作出以下公开承诺:
一、本局推行政务公示制。实行政务公示。在办公楼醒目处悬挂内设机构公布图,公开各股室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等,营造良好的办事及投资环境。
二、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来访办事人员、承办人员在职权范围内能告知的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必备的材料,对承办过程中,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及时受理,并告知办结时限,不能及时办理的,耐心说明原因,解释清楚。
三、强化业务和思想培训,鼓励创新,加强责任感。采取集中、自学、清业务主管部门上课等等形式来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随时跟踪检查外商投资企业履行合同、章程情况,做好招商引资利用外来资金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项目库。
四、秉公办事,从严治队。严守廉政纪律,依法行政,规定办事程序,防止滥用职权,违章办事行为努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
五、依靠群众,求真务实。认真接待与招商项目及已办项目有关的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及时反馈受理结果。协调好“三资”企业在我县投资中,执行国家政策、合同、协议、章程中遇到的问题
六、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强化大局观念,完善相配套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政务公示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办事时限制,否定报备制,效能考评制,行政失职追究制。
以上承诺,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73—88228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