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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依法行政。我县各级国税机关坚决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依法征税、依法减税、依法检查、依法处罚,防止和杜绝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行为的发生,维护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纳税人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
二、在全县国税系统各单位公开设立“首问责任台”。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对来访办事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热情接待、政策咨询、部门引导,以及解答或协助办理其他事宜。在办理过程中,对纳税人所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并能够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对当场不能办结的,告知办结时间;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补足的材料,为纳税人、办事人提供快捷高效、热情周到的服务。
三、严格执行阳朔县国税系统税收业务限时办结工作制度。按税收法律规定的时限或国税部门对外公开承诺的办事时限为纳税人办结每一件事,对不能办结的事项,给予情况说明,高效快捷的为纳税人做好服务工作。
四、严格执行阳朔县国税系统责任追究制。对违法乱纪,不作为、乱作为,消极怠工,影响或破坏经济发展,人为阻碍大局发展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
五、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实现国税系统由管理型机关向服务型机关的完全转型,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实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真心实意的为纳税人做好服务工作。
六、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认真执行办税“八公开”,优化税收工作流程,简化办税程序,提供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积极打造良好的国税新形象。
七、拓展为经济服务的功能。积极配合县委、政府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和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工作,认真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为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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