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9日,“城乡清洁工程”整改不力的单位有遇管委、五金厂、公路局(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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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存在问题 |
整改效果 |
整改意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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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管会 |
1、夏棠寨码头杂草丛生,河面飘浮垃圾清理不及时。 2、中洲坝河面飘浮着烂竹等垃圾,河中建有违章看台。 3、电瓶车码头建筑工地乱象,未建围栏作业,有乱摆摊设点现象。 4、矮山码头违章建筑拆除不彻底。 5、码头垃圾桶太少,垃圾清理不及时。 |
整改效果不明显、不及时,整治不彻底,要求整改问题仍然存在。 |
及时清理河面飘浮垃圾; 拆除码头、河面违章建筑; 码头建筑工地按规范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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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厂 |
门前占道经营,人行道上堆放各种货物,车辆乱停。 |
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不反弹。 |
主管单位: 手工业联社 治理五乱责任单位:邮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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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局 |
门前占道经营,特别是饮食摊点跨门槛经营严重。 |
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不反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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