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项目:
1、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2、企业设立登记
阳朔县工商局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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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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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
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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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办事所需的材料及文件 |
1、申请人签署的申请书(领取); 2、委托书(领取);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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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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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或核发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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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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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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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办理时限 |
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在法定工作5日内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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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注意事项 |
1、申请人应对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申请材料中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申请人签字,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3、表格的填写或签字应当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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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承办单位及联系电话 |
阳朔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城区工商所8822478旅游工商所8822055 福利工商所8944386高田工商所8776105白沙工商所8772786葡萄工商所8705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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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收费标准 |
1、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 2、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1994年1月5日通告第二号的规定:收费标准如下:设立登记20元/户、变更登记费10元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3元/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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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投诉电话 |
阳朔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察室8820921 |
阳朔县工商局企业设立登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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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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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
企业设立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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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办事所需的材料及文件 |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办理)及组建负责人签署的开业登记书(领取);2、提交《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领取),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法律、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4、企业法人组织章程;5、主管部门(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6、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7、住所、场地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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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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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审查----受理----决定----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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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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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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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办理时限 |
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在法定工作5日内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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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注意事项 |
1、申请人应对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申请材料中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申请人签字,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3、表格的填写或签字应当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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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登记收费标准及依据 |
1、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9)1707号 2、收费标准如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下的,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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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投诉电话 |
阳朔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察室88209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