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项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重新审批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核发水(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5、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核准
6、县城内建筑施工在中午和夜间使用机械设备的批准
7、排污申报登记
8、排污费减缴、免缴、缓缴的批准
9、建设项目试运行
二、办事流程
1、排污费征收工作程序
2、环境问题信访工作程序
3、办理污水接管程序
4、办理排污许可证流程
5、建设项目审批和“三同时”管理流程
6、环保监测站办事程序
7、建设项目试运行的申请程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
一、办事程序:定点、填表、审查、会签意见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项目备案或核准文、规划定点有关材料;
3、土地凭证或租赁凭证;
4、可行性分析;
5、环境影响登记表。
三、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1、行政审批事项不收费;2、排污费、小型餐饮、娱乐服务业超标排污费按朔价证字第C-01号收费;3、环境监测服务费按朔价证字C-02号收费。)
五、联系电话:0773-8822433
六、投拆电话:0773-8822433
七、办理地址:阳朔县政务中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重新审批
一、办事程序:填表、重新审核、会签意见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项目备案或核准文、规划定点有关材料;
3、土地凭证或租赁凭证;
4、可行性分析;
5、环境影响登记表。
三、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1、行政审批事项不收费;2、排污费、小型餐饮、娱乐服务业超标排污费按朔价证字第C-01号收费;3、环境监测服务费按朔价证字C-02号收费。)
五、联系电话:0773-8822433
六、投拆电话:0773-8822433
七、办理地址:阳朔县政务中心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办事程序:受理申请、现场验收、审核验收材料、会签意见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3、验收监测报告。
三、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1、行政审批事项不收费;2、排污费、小型餐饮、娱乐服务业超标排污费按朔价证字第C-01号收费;3、环境监测服务费按朔价证字C-02号收费。)
五、联系电话:0778-8822433
六、投拆电话:0778-8822433
七、办理地址:阳朔县政务中心
核发水(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一、办事程序:受理申请、审核、会签意见、办证
二、申报材料:
1、污染物排放申报表;
2、验收监测报告;
3、验收登记表。
三、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1、行政审批事项不收费;2、排污费、小型餐饮、娱乐服务业超标排污费按朔价证字第C-01号收费;3、环境监测服务费按朔价证字C-02号收费。)
五、联系电话:0778-8822433
六、投拆电话:0778-8822433
七、办理地址:阳朔县政务中心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核准
一、办事程序:受理、资料审查、现场勘查、核准、签署意见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说明理由);
2、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表。
三、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1、行政审批事项不收费;2、排污费、小型餐饮、娱乐服务业超标排污费按朔价证字第C-01号收费;3、环境监测服务费按朔价证字C-02号收费。)
五、联系电话:0773-8822433
六、投拆电话:0773-8822433
七、办理地址:阳朔县政务中心
县城内建筑施工在中午和夜间使用机械
设备的批准
一、办事程序:填报申请表、审核、批复
二、申报材料:午间、夜间施工申报审批表,需要连续施工的相关部门(如政府、建规)证明
三、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1、行政审批事项不收费;2、排污费、小型餐饮、娱乐服务业超标排污费按朔价证字第C-01号收费;3、环境监测服务费按朔价证字C-02号收费。)
五、联系电话:0773-8822433
六、投拆电话:0773-8822433
七、办理地址:阳朔县政务中心
排污申报登记
一、办事程序:填报、核实
二、申报材料:
1、排污申报登记表;
2、监测报告。
三、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1、行政审批事项不收费;2、排污费、小型餐饮、娱乐服务业超标排污费按朔价证字第C-01号收费;3、环境监测服务费按朔价证字C-02号收费。)
五、联系电话:0773-8822433
六、投拆电话:0773-8822433
七、办理地址:阳朔政务中心
排污费减缴、免缴、缓缴的批准
一、办事程序:申请、核实、批准、公告
二、申报材料:
1、申请;
2、符合减、免、缓缴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1、行政审批事项不收费;2、排污费、小型餐饮、娱乐服务业超标排污费按朔价证字第C-01号收费;3、环境监测服务费按朔价证字C-02号收费。)
五、联系电话:0773-8822433
六、投拆电话:0773-8822433
七、办理地址:阳朔政务中心
建设项目试运行
一、办事程序:申请、核实、批准、公告
二、申报材料:
1、项目建设及环保设施完成情况报告;
2、环评审批材料复印件;
3、试生产申请。
三、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1、行政审批事项不收费;2、排污费、小型餐饮、娱乐服务业超标排污费按朔价证字第C-01号收费;3、环境监测服务费按朔价证字C-02号收费。)
五、联系电话:0773-8822433
六、投拆电话:0773-8822433
七、办理地址:阳朔县政务中心
排污费征收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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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信访工作程序
环境问题来信来访
接待登记 不属于环保部门职责的转有关部门处理
属于环保部门职责的
环保部门按程序处理
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来信来访者登记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投诉内容等基本情况,以便调查、回访和反馈的联系。
2、信访处理遵循辖地管理原则,来访的内容如不属于环保部门职责范围的,经解释清楚后,由来访者另向有关部门反映。
3、按国家规定,群众集体来访不得超过5人,由群众代表负责收信和反映意见,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协调处理。
4、环保部门根据群众反映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取证,研究处理。
5、环保部门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请求,经协调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一致的,做出处理决定。
办理污水接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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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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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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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表审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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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申请用户现场勘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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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合格发放排水许可证 |
说明:接到污水接管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完毕。
办理排污许可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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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 |
提交:1、申办《排污许可证》报告;
2、排污申报登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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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排污情况和监测数据填报申报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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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人核实,必要时现场查实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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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务会研究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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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给排污许可证或临时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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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年审和排污申报登记 |
建设项目审批和“三同时”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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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
须提交材料:1、申请办理项目的报告;
2、按项目类型提供相关的文件、批文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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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员初步审查 |
初步审查包括:1、对材料的审查、对项目地点的实地调查;
2、对不能上的项目一周内明确答复;
3、对能上的项目按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建设单位填报或提供相关环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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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务会研究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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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批准的单位领回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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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按环保要求进行建设,环保 部门对“三同时”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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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竣工验收 |
1、有防治设施的试机运行;
2、无防治设施的补防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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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运行三个月内监测验收 |
1、合格的正式投产;
2、不合格的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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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排污许可证 |
环保监测站办事程序
一、委托监测
监测站办公室委托方向办公室递交委托监测申请,
填写委托监测书
综合室监测采样
实验室分析测试
综合室监测数据分析处理
财务室缴纳监测费,领取报告单
二、监测质量申诉
1、被测单位对报告有异议,在收到报告后十日内提出,过期视为认可监测报告。
2、质量申请由站质量保证负责人处理,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复查。
3、经复查检验,出具的报告确实有误,免费重新监测并补发监测报告。
4、经复查证明,原监测报告确实无误,由站负责人进行解释。被测单位仍有异议,可向上级监测站进行申诉。
建设项目试运行的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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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将以下材料提交办证大厅: 1、项目建设及环保设施完成情况报告 2、环评审批材料复印件
现场检查不合格,不予同意,主办科室通知业主按要求进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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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大厅按职能分工将材料移送主办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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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个工作日内对环保设施(措施)“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提交书面监察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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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科室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批准试生产审核意见,报主管领导签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