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2025年3月24-28日林木采伐限额使用结余公示

【打印本页】
2025-04-02 09:42:00     来源: 阳朔县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机构应至少每周更新一次当年采伐限额结余情况,并在本级政府或部门官方网站、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开。

现将阳朔2025324-28林木采伐限额使用结余统计情况公示如下:2025阳朔县林木采伐限额77990立方米,使用12037立方米,结余65953立方米。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附表: 阳朔2025324-28林木采伐限额使用结余情况统计表




阳朔县2025年3月24-28日林木采伐限额结余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