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阳朔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秩序,促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保障运营安全与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阳朔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平台公司、车辆及驾驶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或从业资格。
二、许可申请条件
(一)网约车平台公司
应当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及《桂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规定。
(二)网约车车辆
1.首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须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及《桂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规定。
2.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拟转入阳朔县经营的车辆,行驶证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超过3年,按首次申请办理;已超过3年,其所有人可于本公告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向阳朔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转入申请。经审核符合网约车车辆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可予以办理车辆经营许可,逾期不再受理已超过3年车辆的转入业务。
三、许可申请材料与办理
自2025年12月1日起,申请人应按照申请类型,根据《桂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向阳朔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相应材料。
四、经营规范与违法查处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于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咨询电话:0773-8828709;
咨询地址:阳朔县三河路2号阳朔县创业服务中心1号楼3楼312室阳朔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特此公告。
附件: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2.桂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阳朔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20日
附件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2:桂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pdf

